复试工作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使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包括:
1、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龙现 廖仲磊
副组长:魏战勇 王照兰 李 奎 杨百丽
成 员:王亚宾 刘忠虎 张素梅 王学兵 王荣军
职 责: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全面工作。
2、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魏战勇
成 员:王荣军 张红垒 杨彦宾 董海聚
职 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复试通知、数据统计上报等具体工作。
3、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李 奎
成 员:李永涛 菅复春 张素梅 朱河水 王学兵
职 责:负责复试录取工作过程及结果的监督。
成立面试复试小组:
1、职责:
(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
(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第一时间交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
2、分组情况
(1)基础兽医学复试小组(15人)
组 长:杨国宇
副组长:刘忠虎 朱河水 张素梅
秘 书:金 鑫 杨彦宾
成 员:基础兽医学科导师组全体老师,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不少于5人
(2)临床兽医学复试小组(7人)
组 长:王新庄
副组长:王学兵
秘 书:童 超 黄淑成
成 员:临床兽医学科导师组全体老师,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不少于5人
(3)预防兽医学复试小组(72人)
组 长:张龙现 魏战勇
副组长:李永涛 菅复春
秘 书:张红垒 吴亚楠 王 增 杜永坤 张 越
李俊强
成 员:预防兽医学科导师组全体老师,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不少于5人
(4)兽医硕士(96人)
组 长:张龙现 杨国宇 王新庄
副组长:朱河水 王学兵 李永涛
秘 书:金 鑫 杨彦宾 童 超 黄淑成 张红垒
吴亚楠 王 增 杜永坤 李俊强
成 员:QY千亿球友会网站全体导师,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不少于5人
二、复试形式
所有学科均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考生需提供近14天行程码,做好疫情防控。
三、复试时间与内容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4月6日上午8:00-12:00,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河南农业大学龙子湖校区第一实验楼430会议室
4月6日下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现场通知;
4月7-8日两天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现场通知。
(二)内容
第一阶段:
1、参加复试考生的确定
学院各学科专业根据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学科专业指标和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考生名单,提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确保通知到每位考生。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复试名单见附件2.
2、资格审查
学院按照《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并上报《复试资格审查登记表》,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复试。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正反面);
(3)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
(7)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8)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9)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内容及要求
(1)笔试:满分150分,时间为3小时;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定科目。
(2)面试:满分100,时间不少于20分钟;包括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3)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以及对考生过往参加美育、体育及劳动教育情况的过程性考核。
在复试期间,学院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填写《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心理素质考察
学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对考生加强心理素质考察,考察结果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同等学历加试
同等学历考生参加复试还须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考试满分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
(三)特殊类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250分,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满分150分,面试满分100分。
2、复试笔试成绩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未达到要求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面试成绩采用去掉最高、最低分的办法计算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同等学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总成绩计算时,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总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00分)/5×60%+复试成绩(250分)/2.5×40%
(五)体检(含推免生)
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第八章第六十条要求,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目前疫情形势,考生统一在开学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六)调剂
学院暂不接收非第一志愿调剂生。
五、拟录取
1、各学院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依据初试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填写《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学校审批。审批后发放拟录取考生调档函。
2、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拟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学时间以学校文件为准),录取资格无效。
5、2021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处 0371-56552700 (工作时间)
研究生院 0371-56552922 (工作时间)
学院监督举报电话::56990163 56552746
六、工作原则与要求
招生工作必须严格贯彻落实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总体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确保安全性,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平性,无论采取何种复试方式,都必须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1、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及时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含复试人员组成名单、复试秘书2-3名名单、复试时间、地点、学生组织、导师及学生的复试方法安排及会议室预调试等),提前报学校。
2、科学规范选拔人才。复试小组要严格把关,按照《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进行复试,保证过程无漏洞,程序无瑕疵,按照分配计划按时上报拟录取结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复试录取过程要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复试前一周在单位网站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学科专业复试实施细则、咨询申诉渠道、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等。“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做好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各学科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学院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录取名单在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回避和督查追责。学院教工凡有子女、亲属参加研究生复试者,均不得参加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任何环节工作;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科复试结果负责,接受学校组织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
5、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根据《河南农业大学2021年研究生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落实学院疫情防控具体实施办法。
七、其他
1、要求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
2、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如网络远程复试中出现突发状况,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考生本人须签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5、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6、复试命题严格按照我校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命题人员须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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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