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中心

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17:14    浏览次数:
各学位点、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河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情况,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一)博士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评定比例为100%,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分两个等级,一等奖评定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二等奖评定比例为60%,奖励金额为4000元/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研一如出现同等成绩的,按英语成绩排名;研二、研三计算人数时:不足1人者,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同一个年级有几个需四舍五入者,由高到低取舍;如出现平数情况,按最后一名成绩由高到低取舍。):
2016级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及标准
 
班级 人数 一等奖人数
动科 25 10
基础 17 7
预防 28 11
合计 70 28
 
 
2017级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及标准
班级 总人数 一等奖人数
动科 24 10
基础 17 7
预防 27 11
养殖 16 6
兽医 35 14
合计 119 48
 
 
2018级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及标准
班级 人数 推免生人数 去除推免生的班级人数 一等奖人数
动科 24 0 24 8
基础 17 1 16 5
预防 27 10 17 6
养殖 19 0 19 7
兽医 43 0 43 15
合计 130 11 119 41
说明:2018级研究生总人数130人,其中推免生11人。一等奖指标52人。
计算办法:一等奖人数=(一等奖指标-推免生人数)/(研究生总人数-推免生人数)×去除推免生后的班级人数。二等奖人数=二等奖指标/(总人数-一等奖人数)×(班级人数-一等奖人数)。
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资助金额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3000元/生,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评选依据
硕士研究生根据上一学年研究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评定,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2016级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表现×20%+科研成绩×80%。
   2017级硕士研究生综合评定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表现×15%+学习成绩×75%+科研业绩×10%。
   2018级硕士研究生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名推荐,如有成绩相同者,英语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1、综合表现(满分100分,基础分70分,)
  (1) 标准:参加学院统计活动次数60%的得基准分满分,参加次数不超过50%的酌情扣2分,超过70%的加一分。
  (2)思想表现: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卫生等方面。凡有违反校、院有关规定受到通报批评、缺席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所在宿舍安全卫生受到通报批评等情况的研究生,酌情给予扣分。凡积极参加校院集体活动,所在宿舍安全卫生受到通报表扬等情况的研究生,酌情给予加分。
   (3)社会工作: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担任研究生会、班级、党支部干部及表现、在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的表现等。
2、学习成绩(满分100分):以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方案获得的考核成绩为依据(英语成绩按第一学期计算),其中学位课程权重为70%,选修课权重为3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M--------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评分
Ai-------表示研究生第i门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
Bi-------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
Ci-------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
N--------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
      3、科研业绩(满分100分,基础分70分),按导师组安排,科研工作进展顺利,CN期刊或全国性会议作会议报告的第一作者论文,得基准分满分;无上述第一作者论文则酌减2分;研究生发表论文或撰写著作情况(见刊、作者位于前三的有效、第一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参与科技项目及成果情况、参与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及表现情况、专利(第一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等。
具体加、扣分标准见附件16。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 
      1、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者。
(四)其它
      1、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国内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离校当月停发助学金,返校后下月恢复助学金(不补发离校期间助学金),离校后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2、因休学、保留学籍、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离校当月停发助学金,返校后下月恢复(不补发离校期间助学金),离校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
      3、转学(转入)研究生从办理手续当月起发放助学金;转学(转出)、退学的研究生从办理手续当月起停发助学金。
四、评选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研究生辅导员以及研究生代表,其职责是研究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细则,负责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评推荐等。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名单如下:         
      组  长:杨国宇            
      副组长:牛  娟  李  明      
      成  员:李  奎  王亚宾  王学兵  张素梅   史莹华  李春丽  
田亚东  刘忠虎  张龙现  刘小军   尹清强  杜向党
孙  宇  余  果  高宝剑  杜海利   李  冲  张红春
崔建涛  朱  瑶  许益杰  
      秘  书:高保剑  杜海利  
五、评选程序
      1、9月13日-9月17日  研究生完善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网上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误)。(省资助系统网址https://gxzz.haedu.cn,现已升级,升级后的学生在线适配移动端,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申报各项业务,方便快捷高效。登录方式由原来的“选择学校名称”改为“学校代码”方式,学校代码为10466。 访问方式一、手机浏览器输入:gxzz.haedu.cn,二、扫二维码  )。
 
      2、9月17-20日  研究生本人自由申报,班级奖学金评定小组进行初评,上报评审结果。所提交材料如下: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9,一式两份,正反打印,不需上报,由学院存档)、《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0)和《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1)、《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汇总表》(附件15)及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SCI、EI文章需提供检索报告。‚2018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2)和《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13)。
      3、9月21日  学院组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审核博士、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4、9月25日  通过初审的研究生,整理材料,上报研究生院。
      5、10月8日  学院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获奖研究生有关信息的网上填写与提交工作。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填写《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同时提供成绩单一份(需加盖学院公章),发表论文、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请将评选材料于9月20日下午12:00以前交团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mytwyjs@126.com)。
附件9: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10:2018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11: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12:2018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13: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15: 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汇总表
附件16: 具体评分标准
 
具体评分标准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