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促进依法治院、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规范学院党务院务公开工作,日前我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务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的党务院务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原则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及监督等内容。
《意见》指出,通过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情院情通报、情况反映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和民主治院、依法治院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促进学院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的落实;把党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切实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使学院与群众沟通渠道更加畅通,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保障,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局面。
《意见》规定,学院党务院务公开的范围要根据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确定,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向党员和师生员工公开,坚持内外有别、先后有序、分层推进的基本原则,一般应包括:公开事项、执行依据、标准和基本程序、执行组织和执行结果等。党务院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勤俭节约、便于监督。要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合理确定公开的形式,做到形式与内容有机结合。《意见》列出了党务院务公开目录。(文/周???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