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学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和考务工作小组
(一)学院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宇
副组长:李 奎
成 员:牛 娟 杨百丽 李 明
(二)学院考务工作小组
组 长:李 奎
成 员:菅复春 董海聚 商艳红 常 娟
孙桂荣 李国喜 李改英 王月影
孙 宇 余 果 韩立强 陈 宇
二、学院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要求巡考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00,下午考试为14:30—16:30),认真检查各系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具体巡考安排如下:
日期 | 龙子湖校区 | 文化路校区 | 许昌校区 | |
带队领导 | 成员 | 成员 | 成员 | |
1月7日(周一) | 杨国宇 | 孙 宇 余 果 韩 笑 | 潘玉善 | 吕刚 |
1月8日(周二) | 李 奎 | 菅复春 来 卓 商艳红 | 潘玉善 | 吕刚 |
1月9日(周三) | 牛 娟 | 常 娟 韩立强 陈 翔 | 潘玉善 | 吕刚 |
1月10日(周四) | 李 明 | 孙桂荣 李改英 杜海利 | 潘玉善 | 吕刚 |
1月11日(周五) | 杨百丽 | 王月影 李国喜 陈 宇 | 潘玉善 | 吕刚 |
1月7日(周一) | 杨国宇 | 孙 宇 余 果 韩 笑 | 潘玉善 | 吕刚 |
三、期末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一)监考要求:
1、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学院任何一位在岗人员都有监考的义务。每位老师都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监考工作,不允许迟到、缺监、私自找人替监,更不允许让学生替监。
2、各位老师务必提前查询自己的监考任务(教务系统公布为准),并确保提前30分钟(主监)或20分钟(副监)到达指定地点,向学院巡考人员签到,领取试卷后到达考场,做好考场安排和清理工作,指导学生按要求就座,检查相关证件,介绍“一次作弊,终生后悔”、“诚信考试,诚实做人”的道理,特别提醒学生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同时要求已将手机带入考场的学生务必关闭手机。
3、认真监考,严格履行职责,对考试中试图作弊的现象应及时警告和制止,并没收其作弊资料,严重的可视为考试作弊上报教务处。其间不允许看书看报、聊天、离开考场等;不允许对考试作弊行为不闻不问或包庇纵容。
4、学院组织巡考小组,由院办教务管理人员、各系教学主任组成,分组巡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学校特别重视考风考纪,校领导仍将亲自参加考试巡查工作,请各位老师务必按监考要求,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出现教学事故,带来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
(二)改卷要求
按学校相关规定和学院工作要求,期末考试周前进行考试的课程,考试结束后两周内改卷完毕,并将成绩上传教务系统;考试周内考试的课程,放假后一周内改卷完毕,并将成绩上传教务系统。特殊情况可向学院提出申请,最多延长3天。对于不符合要求(教学评估标准)的材料,院办将退回重新修改,3天内修改后上交。
(三)具体措施
1、学院每天对考试情况进行总结;
2、对不负责任、造成不良影响和教学事故的,按学校、学院规定进行通报批评、罚款、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和上报。
2019年1月4日